各派遣员工:
新的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为确保派遣员工可以及时享受到个税改革红利,请您根据自身情况,对照扣除条件自行判断符合的扣除项目,上报相关信息,留存好必备的附件资料。
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的填报方式:
1、手机APP端注册(推荐)
点击手机下载,可扫码进行“个人所得税”APP的下载。
选择由扣缴义务人根据您提供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办理专项附加扣除。(此方式填报信息不需要提交纸质资料。)
2、电子模板方式报送
先点击下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表(电子模板),填写后再将此表格的纸质版资料一式两份交到派遣部前台,并签字。
3、纸质资料方式报送
在派遣部前台,进行填报,将纸质报表一式两份提交派遣部,并签字。
特别说明:
1、派遣员工如未能及时的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提交,可在以后月份进行补扣。
2、各项填报信息务必保证真实,以免影响您的个人信用。
3、如果专项扣除信息有变更,务必及时进行信息更改。
4、派遣员工可选择不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提供给中科创嘉,可在次年(3月1日-6月30日)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表填写说明及相关政策文件请关注中科人才网emotion.situssports.com
点击下载: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链接文件、国发〔2018〕41号-链接文件
北京中科创嘉人力资源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