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对象:在我中心托管集体户口人员 一、档案在我中心存放: 需提供如下材料: 1、集体户口所属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2、单位《介绍信》和公证处盖章的表格。 二、档案不在我中心存放: 需提供如下材料: 1、存档单位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2、集体户口所属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3、单位《介绍信》和公证处盖章的表格。
注意事项:我中心不受理开具任何个人需求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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